山东潍坊诸城市编办强化措施,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加强学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机构编制和监督工作的政策法规,提高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变更或新设的机构编制事项,由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向编办提出专题申请;编办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定初步意见并提交编委会研究;报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是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把关,严格执行编制核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人员流动混乱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