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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委编办以“四个结合”推进《条例》学习贯彻常态化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9年以来,广西北海市委编办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紧紧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这一着力点,积厚成势、立柱架梁,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科学有效,有力提升了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一、突出学习宣传,做到“线下”与“线上”双向结合

  《条例》颁布实施后,北海市委编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切实增强编办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在线学习培训的便利化广覆盖作用,将《条例》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的必修内容,由北海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视频授课。重点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地位作用、基本框架、主要内容、监督问责的思路和制度设计等方面对《条例》作了全面解读,不断增强各单位管理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多次邀请广西自治区党委编办领导同志前来北海宣讲《条例》和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增强了北海市各单位自觉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意识。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向被审计单位讲解机构编制法制化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提升编制就是政治、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通过机构编制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机构编制法治化的认识理解。利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要求编制系统干部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条例》,对重要条款和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学懂弄通,真正把《条例》作为谋划工作、指导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通过线上教学和线下学习培训等多种有效措施,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党管机构编制意识,“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明确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应该怎样做,进一步提升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各项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突出建章立制,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牢牢把握“党的政治机关”功能定位,对照《条例》核心内容,重点围绕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我市及时修改完善了《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对市委编委和编办的主要职责、工作机制、会议制度、请示报告、权限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从机构编制事项受理等环节抓实抓细,做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事项不得受理、不经过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办理,确保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使《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见到实效。建立审批联动制度,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等情况列入我市机构编制审批要件,对执行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原则上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工作办法》,积极向组织部看齐,增强“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党管机构编制、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在贯彻执行《条例》、业务统筹、工作程序等方面主动与组织部门做好工作衔接、请示报告,编办拟报编委事项、重大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等均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定、指导或备案,做到运行顺畅、业务协同。

  三、突出动态调整,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

  紧扣《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以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为底线,着重在“控”和“调”上下功夫,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管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强化内部挖掘潜力,要求各部门“过紧日子”,创新思路举措,向现代信息技术、优化管理、流程再造要编制。围绕促进义务教育发展,采取分期分批、适时微调的方式,重新核定全市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建立引进人才事业编制“蓄水池”,为各类引进人才入编,提供档案、工资、职称、社保等方面服务,保障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注重优化协同高效,对多部门整合组建的自然资源、旅游文体、市场监管等部门,只允许保留一套综合性办事机构保障机关日常运转,空余出来的行政编制统筹调剂给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新组建的部门使用,确保了该市不折不扣地完成了机构改革期间自治区以清单形式列明的20项“规定动作”。

  四、突出监督检查,做到“专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

  依据《条例》精神,结合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对47家涉改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机构履职、职能转变和编制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切实推动《条例》、“三定”规定和各项改革要求的贯彻落实。围绕全面清理清查超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和梳理汇总。定期组织由北海市纪委监委、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对擅自设立机构、变更机构名称、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全面清理,形成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联合财政部门及人民银行,对全市纳入资产系统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名单进行梳理,对存在异常的单位,通知财政及人民银行列入“信息异常黑名单”,冻结其账户,限期整改。用好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维护更新各项数据信息,做到数据准、底子清、情况明,有效避免超编进人等问题。敢于亮出机构编制法制“金箍棒”,对存在机构编制问题并经督办后仍未按时整改机构编制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市委编办报请市委编委同意后进行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报请市委编委同意后,由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冻结相关单位干部提拔、人事调配等事项,并由绩效部门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中降低其绩效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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