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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委编办切实把好“五个”关口全面贯彻执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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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宝鸡市委编办将《条例》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坚决把牢“五个”关口,为履行好新时代机构编制部门职责使命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将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这个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从中汲取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精神力量,论证、审议机构编制议题时首先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服务“健全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个政治使命,研究完善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委对纪检监察、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审计、网络安全等工作的全面领导。扛起“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这个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做到“两个维护”具体化,自觉当好市委和市委编委的参谋助手。

  二是深化学习宣传培训,切实把好“思想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多层次推进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议和市委编委会议带头学习贯彻《条例》,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切实增强“关键少数”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多形式组织宣传活动,圆满举办“学条例、展风采”主题演讲比赛,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条例》展览板块,组织《条例》知识测试,推动《条例》精神入脑入心。多渠道开展解读培训,将《条例》纳入“宝鸡大讲坛”培训课程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组建宣讲小分队深入县区宣讲,开展“学习贯彻《条例》征文”活动,鼓励各级运用《条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把好“论证关”,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理有据。注重依法依规与彰显特色相统一,坚决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有效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单独设置外事、文物、大数据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注重国家战略与地方工作相统一,推动机构编制部门向“研究型”机关转型,参与制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探索建立县区开发区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工作机制,为开发区发展做好政策储备。注重“瘦身”与“健身”相统一,坚持动态管理,对职能弱化的单位予以撤并,对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予以加强,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中为疾病防控机构调整事业编制,确保机构编制稀缺资源用在“刀刃上”。

  四是对标对表程序规定,切实把好“审批关”,推动机构编制决策更加制度化科学化。严格遵守管理权限,对内修订完善《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对外严禁市县两级党委、编委、编办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越权审批机构编制,确保各类机构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全面落实审批程序,各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再根据相应权限提请省委编办、市委、市委编委或市委编办审批。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关于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细化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以及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

  五是全面落实既定事项,切实把好“监督关”,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维护决策权威性,构建审批联动机制,决策落实情况作为机构编制审批的前置条件;综合采用书面、现场、会议等多种督查方式,先后召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现场会等推进类会议。持续加强工作法定化,将“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大督查计划,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认真执行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等规定。切实增强纪律严肃性,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间协作配合,不断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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