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委编办“严”字当头 “实”处着力 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地见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作出制度安排,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力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促使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工作优化协调高效。

  《条例》明确要求,机构编制工作要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和优化协同高效原则,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中,大通县从改革方案拟定、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工作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着力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县级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市委、市政府机构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通过调整优化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优化了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了县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二、落实“归口管理”政治要求,完善机构编制工作机制。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优化工作机制。一是牢固树立“归口管理”意识。县委编办与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党支部,进一步理顺了党组织关系,主动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切实筑牢组织口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工作规则》。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参照省、市工作经验,重新修订了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为推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大通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条例》,强化机构编制法定意识。

  《条例》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大通县坚持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政治任务来抓。一是2019年《条例》正式出台后,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条例》精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条例》列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县级领导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通过县委编办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督导,各乡镇、各部门都将《条例》列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进行认真学习领会。二是县委党校将《条例》列入主体班课程培训计划,县委编办主任认真落实“编办主任讲《条例》”工作要求,在党校培训班上为机关党务干部系统讲解了《条例》内容。三是县委编办结合“3·10”宣传日活动,通过给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宣传手册及利用“大通融媒”客户端、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播放宣传内容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四、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服务能力。

  机构编制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大通县持续努力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是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自《条例》印发实施后,大通县坚决以《条例》为准绳,规范管理、科学管控,严守机构编制底线。凡涉及机构编制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提出动议—编办研究论证—编委审议决定—党委(党组)组织实施的程序规范执行。扎实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或事业单位“九定”),确保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规范运行。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建立了全县事业单位编制“蓄水池”动态管理机制,努力盘活用好存量资源,已为部分“满编”又“缺人”的事业单位及时提供了编制保障。加大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全力保障了扶贫、应急、纪检监察等重点领域的用编需求。做好事业编制动态管理,每年及时动态调整全县中小学教师编制,有效缓解了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