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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沂源县编办四举措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山东淄博沂源县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着力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利用每周集体学习时间,结合“机构编制大讲堂”,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将法治理念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同时,通过沂源县机构编制网、QQ交流平台,广泛宣传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进一步引导机关事业单位积极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贯彻全会精神,指导推动工作。按照《决定》中提出的“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县编办积极承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任务,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履职。通过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督查,全面梳理了各部门行政职权,督促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进驻、集中办理,促进了行政权利的依法决策、公开透明;通过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促进各部门、单位依法规范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通过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规范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将依法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是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组织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岗位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马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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