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十堰市郧阳区编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意识,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审批程序。各部门要提高对实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要从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危害性,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关系,切实避免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发生。
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编制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除专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外,各部门拟订法规或法律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三,严禁部门干预,遏制违纪违规。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对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并向上级编制部门汇报。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案件举报、受理、移送、查处的工作机制,及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