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山东潍坊昌邑市借势机构编制法定化,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建设,优化创新管理举措,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三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履职规范约束。重新制定编委编办工作规则,进一步明晰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工作落实机制等,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扎实做好35个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制定,成立机构改革专项调研小组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清部门的机构编制运行情况,为“三定”制定提供依据。重新制定部门“三定”,严格界定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职责清晰、无遗漏,内设机构定位精准、上下对应,人员编制匹配职责、合理增减。切实做好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充实完善权责清单,着力厘清部门职责边界。
二是优化创新管理举措,强化管理刚性约束。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设置,推进机构编制挖潜增效,妥善解决严控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对有增加编制需求的,首先要求部门单位从内部挖掘潜力,在激发用人活力上想办法。加大机构撤并整合力度,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等,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布局,实行机构综合设置。完善信息化约束手段,推进实名制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和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搭建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协同办理的业务平台,强化机构编制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全面推行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做到业务办理全程留痕,并发挥系统预警功能,杜绝违规增设机构、超编进人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过程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落实监督约束。选取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信局等8个重点涉改部门开展督查,全面了解部门职责调整是否落实到位,日常运转是否顺畅,工作成效是否突出等。紧紧围绕职责划转、整合及交叉三个方面,重点督查校车安全管理、成品油监管等涉及民生、安全领域的职责分工情况,杜绝“审管分离”后职能交叉、监管脱节等问题。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协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开展全市机构改革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部门“三定”规定落实、中层干部配备、人员转隶、财政户头开立等情况,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助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落地。用活“12310”举报平台,建立上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及时发现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和解决相应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