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编办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以制订“三定”规定为契机,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是开展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宿豫区先后3次专题召开“三定”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安排区级部门“三定”工作。对编制“三定”人员进行培训,分别就“三定”工作的实施范围、基本原则、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系统的讲解培训,要求各部门“三定”规定制订过程中做到合理配置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统筹使用编制,推动职责、机构、人员有机融合。
二是严格分工审核,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区委编办建立“专人专班”工作制度,成立3个“三定”规定审核组,由编办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专门负责“三定”规定拟制的对接、审核、把关等工作,为“三定”规定迅速拟订、高质完成、严格落实提供了专业人员保障,有力增强了工作质效,确保了工作进度,从源头上提升“三定”规定工作标准,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水平。
三是合理设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整个“三定”审核工作严格按照事前充分沟通、涉改单位上报、审核小组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区委编委会集体研究的程序进行。尤其是在事前沟通阶段,各审核小组根据掌握的部门情况和研究确定的统一口径,对部门职能范围、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职数核定、文字组织等进行精心指导,反复沟通,让部门工作尽量少走弯路,切实提升“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