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严格贯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建设,努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机构编制法治氛围。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条例》、《办法》等纳入办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分层次、有步骤地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学习研讨。下发《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向全区各镇、各部门赠阅《条例》读本,联合区委组织部举办学习《条例》重点专题业务培训班,同时将《条例》学习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并利用门户网站、智慧屏幕等媒介,滚动播出《条例》、《办法》全文和图解,切实提升全区党员干部对《条例》、《办法》的知晓度和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健全规章制度,努力夯实机构编制工作质效。认真落实区委编办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要求,出台《区委编办归口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的实施办法》,逐条细化归口管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方式和程序,定期向区委编委、区委组织部汇报机构编制重大事项,将“组织口”意识、“组织口”标准、“组织口”作风落实到具体细节和日常工作中。重新修订《区委编委会议事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等,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程序,进一步落实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等措施,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行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江都区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要求各镇、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书面申请机构编制工作事项。
三、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定期对各镇、各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每年按照10%左右的比例开展集中检查。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纳入巡察、督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基层“三整合”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扎实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专项核查工作,制定出台《江都区编外用工联席会议事规则》、《江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江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实施办法》,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的日常规范管理。
四、强化政策研究,切实提高机构编制业务水平。制定《区委编办年度业务研究研讨计划》,采取撰写宣传信息、开展专题调研、举办主题讲坛等多种方式,引导编办干部练好内功,争做机构编制工作“政策通”。推行宣传调研任务项目化分解到人,月度办公会先通报上个月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和倒逼机制。每年,办领导会同分管科室选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专题调研组,对确定的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和务虚交流会,每2个月举办一期业务讲坛,安排科长讲政策谈业务,围绕科室职能、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内容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全办同志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