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郧阳区编办牢牢把握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协调推进机制,大胆探索,强化措施,优化服务,树立“五种意识”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努力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树立发展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尤其是行政执法和卫生检测等职能性较强的部门,尊重社会发展经济规律,为社会发展搞好服务,以郧阳区机构运行的内生动力和实在需求检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益。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改革意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符合改革方向的职能要予以加强,不符合政府职能定位的要精简压缩。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规范运行行政审批制度,努力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各项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树立法治意识。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积极探索有效的督查方式方法,强化机构编制的监督职能,按照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引导部门树立法治意识,用法律手段、法治的办法加强监督,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严格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真正通过法治为群众服务。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树立监管意识。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纪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超编进人”、“违规进编”、“吃空饷”等现象发生,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控制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逐步实现对机构、编制、职数、职能、人员结构等的全面监管。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树立追责意识。严格按照中央编办印发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建立监督机构编制领域违纪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