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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宁波版”向社会公布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4年12月30日,宁波市正式公布了47个市级部门的责任清单。清单列出了这些部门的473项主要职责,2967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145项涉及部门边界划分的事项及332项公共服务事项。同时,各县(市)区的责任清单相关工作也同步完成,同步公布。自11月份以来,宁波编办组织市级47个部门紧紧围绕“快、实、严”三个字,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一是启动部署“快”。结合宁波市实际及时下发《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印《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说明》。迅速组织召开全市推进责任清单工作会议和市级47个部门工作培训会议,县市地方政府同步铺开责任清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专题培训。

  二是组织推进“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时间,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各个环节作了细化和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宁波编办内部分4个审核小组对口联系市级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责任清单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事项较多、情况复杂的部门,采用上门对接等方式进行面对面指导。同时,通过编发工作指南、业务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县(市)区责任清单工作的督导,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整体推进。

  三是审核把关“严”。在审核方式上,坚持统分结合,对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由各审核小组根据编制说明和审核要点逐条逐项审核,对反映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会审。在审核内容上,突出“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这一重点,严格按照省口径对部门上报具体事项逐项清理比对。在审核标准上,着重把握“事项选取对不对、要素构成全不全、职责表述准不准”这三条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力求做到清晰、规范,确保责任清单质量。

  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市县两级部门的责任清单编制全面完成并正式向社会公布,与权力清单一样,部门责任清单也将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补充更新,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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