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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做好“四个强化” 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江西省萍乡市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2020年江西省委编委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发力点,切实做好“四个强化”,不断健全完善党管机构编制制度体系,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加快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政治属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属性。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管机构编制的重大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对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的领导权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编委管理体制调整优化新形势,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坚持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报党委、党委编委审批决定,切实把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和体现在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

  二、突出刚性约束,“强化”机构编制资源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在机构编制资源管理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强化对机构编制使用的评估问效和监督检查,切实守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要强化监督问责,对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核定职数、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条条干预”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责,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牢过“紧日子”意识,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资源;在“用好”上下功夫,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挖潜力,优化结构、精干人员,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三、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强化”职能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机构改革产生“化学反应”。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和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标准、方法和程序,跟踪“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对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和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效果、效益和公众回应进行论证、评价,及时解决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实现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有机融合、部门间协调衔接顺畅,不断健全和完善机构职能体系。

  四、注重改革创新,“强化”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加大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研究和改革力度,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加快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建设运营机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机构整合撒并,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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