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把完善体制机制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相结合,进一步促进职责和业务有机融合,实现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切实提高部门履职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好职责履行“方向盘”。坚持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强化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发展要求和形势变化,对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和优化调整,一方面,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对于省、市已撤销、整合、更名的,区级相应机构一律予以调整,同步完善党的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应对突发事件等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的议事协调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另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保障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保留设置区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六联六促”联系服务基层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同步建立议事协调机构清单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善作善成、取得实效,切实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二是完善部门权责清单,筑起职责履行“路基石”。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指导区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权责清单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清单在政府职能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编制区级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职责任务。根据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对内设机构实际承担的全部工作任务进行条目化分解,对重点工作任务的流程标准进行优化,编制流程图,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对部门内部2个及以上内设机构承担、职责交叉需明确边界的事项,理清职责分工,界定主办、协办责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出现工作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边界,画好职责履行“路标线”。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眼于提升政府整体效能,组织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180余项事项逐一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立足区情实际,积极对民生重点难点领域职责划分进行研究。如芝罘区教育资源丰富,校外培训机构众多,近年来关于退费难、质量不高等问题的投诉不断增加,由于涉及责任部门较多,导致处理进展缓慢。区委编办以制定职责边界清单为契机,分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职责主次关系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教育体育局的牵头作用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重点领域的责任链条,共同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强化工作统筹,完善重点领域部门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真正拧成一股绳,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合力。
四是健全机制补齐短板,建好职责履行“服务区”。党政机构改革后,编委和编办的体制进行了调整优化。芝罘区委编办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理念,将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下大气力补短板、强弱项。受历史上市区两级分工、人员力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芝罘区在燃气监管领域存在一定的空白,针对这一情况,积极对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处置燃气突发事件,会同区应急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全力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以完善的职能运行体系托起公共安全的底线。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的体制机制短板,着眼于从完善体制机制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上解决群众最盼最急的突出问题,加大公共卫生、中医药管理、非公经济发展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强化职能配置,助力行政效能整体提升。通过积极完善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群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为部门履职、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机构编制资源支持。
五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管,当好职责履行“监督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区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健全规范从动议、论证到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的工作机制,实现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评估、事中履职监管、事后跟踪问效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扎实开展机关职能运行评估,采取随机抽取被评估机构、随机抽取职责事项的“双随机”模式,对部门履职效能进行全面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完善;将评估结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和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机关依法履职高效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