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委编办狠抓控编减编工作,通过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减少“增量”,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最大化,用“减”的办法解决“加”的需求,达到了既要“廋身”更要“强身”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把好“三关”,严控“总量”,着力做好用编管理文章
一是强化联合管控,严把进人计划关。由市委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制订了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控办法,明确各部门管控职责,严禁对违规调入人员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核发人员工资、核拨部门预算。同时,全面实行进人计划管理,由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在每年年初,根据各单位的空编情况、人员退休等自然减员情况,按照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共同研究审定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进人计划,确定年度进人规模,对未纳入进人计划的一律不得进人,有效确保了全市各年度的人员进出增减平衡,在编人员不突破编制总量。
二是强化用编核准,严把编制使用关。将用编核准作为进人的前置条件,要求各单位在申报公务员招录或启动流动调配工作前,必须先到编办申请用编,经编办审核同意后,各相关部门才能启动公务招录和流动调配手续,有效确保了超编进人现象的发生,把住了编制使用的“源头”关口。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严把政策法规关。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订了新的审批和服务流程,从严审批,从严把关,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与相关会议,全程监督,有效确保了编制使用的合法合规。
二、改革“挖潜”,盘活“存量”,着力做好优化配置文章
一是深化改革挖潜,在增加编制储备上下功夫。加大改革力度,在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将一些小、散、弱的机构整合或撤销,将一些职能萎缩或职能减少的单位编制适当收回,建立编制“蓄水池”,统筹使用,有效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率。如在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中,通过撤、转、改等方式,市县两级共收回事业编制一千余名,调整事业编制百余名,既达到了改革的目的,又盘活了现有资源。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在优化资源配置上求突破。针对一些单位短期内结构性缺编、重点领域编制需求矛盾突出等问题,探索建立行政编制周转库、人才编制池、教师编制周转专户等,下达编制均给予用编单位2-3年的周转时限,待单位自然空员后再根据单位人员结构状况或履职情况适时收回,动态管理,较好的改变了过去那种下达编制后“一定终身”难以收回的局面,有效地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提高了编制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强化机构编制评估论证,对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或其他方式能够解决的,不再增加人员编制或新设机构,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编制需求矛盾,有效提高了机构编制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强力“消超”,减少“增量”,着力做好严管严控文章
一是加强统筹调剂,在消化超编人员上找路径。由市委编委出台相关机制,建立“绿色”通道,鼓励空编单位到超编单位选调人员,并在机构改革期间,分3批在市直范围内统筹调剂和调配超编单位的人员到新组建单位,有效地拓宽了“消超”渠道,缓解了“消超”压力。
二是狠抓监督检查,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从2013年全省开展人事编制领域“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以来,湘潭市每年至少开展1-2次监督检查,两至三年左右进行1次专项督查,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狠抓年度控编减编方案的落实。同时,将机构编制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党委巡察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途径和责任人,实行一事一账,销号管理。建立健全约谈、考核、追责机制,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纪违规的予以追责,有效地推动了控编减编方案和相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