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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三聚焦”推动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浙江省湖州长兴县委编办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底线思维,以“三大引擎”为重要抓手,不断健全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日常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聚焦数字赋能,提升机构编制科学配置能力。切实将数字化理念贯穿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始终,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理念、机制、手段、方法上的重塑变革。

  把握“大场景”,聚焦“小切口”,接轨市委编办“1+5”改革架构体系,创新提升系统模块一体化水平,开发建设“请示件审批”、“在途情况”等模块,以全周期视角,归集用编申请、职数核准、编制审批等事项,实行全业务一键生成、一纸送达,逐步建立“以业务流程和系统为中心”的智能化体系。重点强化机构编制数据运用,在实施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教育系统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任务中,多维度动态分析研判不同阶段机构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编制的变化趋势,提升编制资源配置的科学研判能力,“该配置的坚决到位,不该配置的坚决不配”。

  二是聚焦责任到位,打造一站式透明工作模式。制订机构编制工作日常管理的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资料清单、日常办事流程清单等四大清单,明确机构编制申请调整事项工作程序,推进机构编制事项办理透明化、精准化。以实名制系统为底盘性平台,查验各级各类机构、编制、职数等台账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到位,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实现实名制系统与“一件事”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实时无缝对接,目前通过“一件事”平台办理出入编2700余件,以完整准确的数据质量做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探索建立“一事项一评估”工作方法,强化综合研判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合规性,针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增加编制、设立机构等事宜,从“上级要求、实际需求、横向比对、是否购买服务解决”等四个主要方面进行评估,努力做到凡调整必评估、用数据说话。为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

  三是聚焦常态监管,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意识。全面提升全县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紧扣《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深入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把监督检查作为强化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抓手。印发《长兴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选取了27个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90个问题进行了限时整改。结合去年的评估经验,在核查单位中选取了大数据局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两家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工作要“量化、可比较”的要求,初步构建了“3×3×3”评估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核查和评估结果将作为评价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审计等联动机制,制订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努力形成“以查促改、以改促优”良性闭环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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