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真正了解改革后部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委编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部分部门反映突出的职责边界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调研,发现部分部门在执行“三定”规定过程中,仍存在因职责边界不清、部门衔接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该县探索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锁定盲区,梳理事项突出“全”。机构改革调整优化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职责。改革后,职责划入部门仍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以往的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对新划转的职责存在“认知盲区”,承接不及时、不到位。为此,县委编办组织专班深入重点部门调研,全面了解党政机构改革后部门履职情况,梳理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负责且存在管理环节、范围边界不清的事项。按照“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新“三定”规定,结合当前职责运转情况,梳理确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职责事项,事项梳理坚持做到不漏项、全覆盖、零遗漏。截至目前,共梳理确定商务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自然灾害防治救援、城市管理等4个方面32个事项。
二、细化职责,厘清边界突出“严”。部门“三定”规定的是主要职责,对具体事项及细节难以详尽规定,尤其是涉及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分工、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缺少协调机制,导致划入职责较多部门“无从下手”。为此,县委编办以部门“三定”规定为标准,进一步细化界定部门边界职责,理顺部门之间、层级之间、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主办与协办之间的职责关系,厘清部门在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管理范围与内容等方面的职责边界,最大限度解决职责交叉、多头分散、边界不清等问题。在职责细化界定中,坚持做到“于法有据”,逐条查找法律法规条款依据,涉及法律法规100余部,对法律赋权滞后的,以上级最新的改革部署和要求作为赋权依据,也切实维护了“三定”的权威。
三、优化流程,机制协调突出“合”。机构改革中,将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全部划转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将自然灾害防与治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商务执法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等,但现行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与职能职责调整优化进度不一,部门履职中客观强调“于法有据”,也给部门推诿履行新职能制造了客观理由。为切实解决履职过程中的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县委编办在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分工和权限边界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逐项建立部门履职的协调机制,逐条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并以条目化的形式将部门间协作联动的工作内容固定下来,确保职能职责无缝衔接,实现部门有机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管理方便有效,切实提升履职合力,真正推动改革由“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
四、规范程序流程,编制清单突出“实”。清单编制过程中,县委编办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具体负责审核协调,采取先书面、后座谈的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后发放征求意见稿8份、召开座谈会5次,指导部门细化协调机制内容,并按程序提请司法局审核后,以县委编委名义发文实施。同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随着法律法规的调整、改革推进以及部门需求,要求相关部门收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反馈至县委编办,以便及时对清单进行完善、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