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肥城市委编办着力在筑基础、强手段、提效能上持续用力,推行“4+3+2”做法,形成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的“大监督”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机构编制事项落实落地。
一、紧扣“四个聚焦”,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推动形成横向联通的“监督矩阵”。一是聚焦实名管理,强化数据支撑。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托,突出互联网与机构编制衔接的优势,实时监控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从源头杜绝新的超编进人等问题的出现。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专项督查促规范。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单位,开展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回头看”,对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七办五中心”规范运行情况、编外人员清理规范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巩固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三是聚焦部门职能,“评估”促履职。坚持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全市37个党政工作部门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全面分析研判新组建、整合部门调整职责是否承接到位、部门职责边界是否清晰、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是否顺畅等,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规范科学履职。四是聚焦中心工作,跟踪问效抓落实。目前,已完成对肥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法学会、市疾控中心涉及的机构编制决策事项的跟踪问效,推动了机构编制事项的有效落实。
二、立足“三个层面”,统筹谋划、多措并举,合力形成纵向贯通的“监督链条”。一是教育先行,让规矩入脑入心。《条例》及《办法》颁布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委编委主要领导汇报,及时纳入市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和市委编委的学习内容,市委编委先后组织专题班集中学习《条例》和《办法》。将《条例》和相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市委党校教学培训内容,并根据各班次教学主题和参训对象,有针对性的开设机构编制相关课程。二是制度保障,为从严监管筑牢屏障。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各镇街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和质量。三是监管一体,以内外合力提升效能。做好“内生”文章。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协同机制,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有效衔接,实现监督检查工作从科室单打独斗向部门整体监管的转变。做好“外联”文章。以市委巡察办编印制度汇编为契机,围绕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就相关文件、基本原则、标准要求和工作流程等进行梳理,纳入汇编范围。同时,以《机构编制政策要点及纪律要求》为题,对全市部门单位分工班子成员和具体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借助巡察力量增强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意识,严守政策红线。
三、瞄准“两个运用”,做好结合、提升质效,形成立体融合的“反向效益”。一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将专项督查、评估以及跟踪问效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的预警监测能力。同时,结合机构编制核查,对各部门单位职责、编制适配度以及工作任务量、编制资源使用率实现精确把握,为机构编制事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对职能弱化或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的部门减少用编计划,对人员结构不合理单位予以定向用编精准支持,提升了编制资源配置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