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的统一部署,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积极探索开展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模式,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创新性探索了“背对背、面对面、线对线、款对款”的路径,开展了调摸、研讨、整合、圈定,在较短时间内梳理完成了清单事项。
一是背对背调摸。面对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办领导担任组长的4个工作小组,分批8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和9个县级部门进行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日常工作中乡镇需要部门“执法支撑”、部门需要乡镇“协助监管”的“高频”“痛点”“热点”事项,并对县级部门、乡镇的履职情况和配合现状进行调研,并对如何精准梳理“属地管理”事项进行了业务辅导。经过梳理,全县各乡镇和县级个部门共上报各类事项592项(含重复事项337项),其中乡镇上报374项,县级部门上报218项。
二是面对面研讨。在乡镇、部门上报第一稿《清单》后,县委编办领导班子继续赴各个主管部门,按条线召集部门、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研讨。共召开座谈研讨会15场次,参加人员近300人。重点对事项颗粒度的把握、事项名称以及部门、乡镇对事项的闭环管理进行探讨。经过研讨,共筛选了128个属地管理事项。
三是线对线整合。按照省定的事项梳理要求,对部门上报的事项按照不同的部门条线进行整合,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再次上门与各条线部门对接,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对不列入的事项说明原因,最终形成事项清单的定稿。定稿共梳理该县第一批“属地管理”事项53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16个部门。
四是款对款圈定。在事项梳理上,严格按照事项,分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两个方面,一款款仔细审核圈定。对于事项名称,按照属于部门法定职责、实践中需乡镇(街道)协同落实的事项进行界定。部门职责中不需要乡镇(街道)协同落实的事项、本来就是乡镇(街道)法定职责的事项,不纳入清单。在责任梳理上,严格体现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乡镇的属地职责,按照每个事项的管理要求,进行全流程、闭环式表述,体现了部门和乡镇双方面的积极性和履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