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适应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新常态,山东烟台海阳市编办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拓宽监管方式,构建了多方参与、内容全面、手段丰富的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新格局,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水平。
一、以随机抽查为着力点,实现了监管工作由资格准入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自去年以来,该市立足准备、过程、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了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补齐了事中事后监管的“短板”,使事业单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一)认真筹备,实现抽查全覆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海阳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一单、两库”,并明确了抽查方法。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内容、履职情况等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并采用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及网络监测多种抽查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抽查,实现抽查方式多样化、抽查内容全覆盖。将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通过计算机抽取软件摇号的方式,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由该市编办纪检人员进行监督,被抽查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刻制光盘保全数据。
(二)严格程序,实现责任可追溯。实地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序开展,确保核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一是在实地核查工作7个工作日前,向被核查对象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并将回执归档。二是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重点对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履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人员编制情况等进行核查。三是检查人员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公开透明,实现监管高效应。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把抽查结果通过“中国·海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向主管部门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据整改结果进一步处理。将随机抽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效衔接、相互促进,形成监管叠加效应。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不良信用记录和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信息化管理,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诚信记录,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系工作会议成员单位。
二、以绩效考核为主抓手,推动了监管模式由内部监管向社会化监管转变
自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开展以来,该市积极引入社会外部力量和市直有关部门参与考核,建立健全了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两种社会评价机制,推动了事业单位监管由内部监管向社会化监管的转变。
(一)随机选取测评对象,科学开展民主测评。采用三种方式进行公开民主测评,一是从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中随机选取300名代表进行即时测评;二是每年10月份,组织各镇区街道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进行即时测评,每年发放测评票1500份,确保测评效果;三是每年12月份,从全市企业家、社会各界代表、优化环境监督员三个代表库中随机选取200人参与集中测评。
(二)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科学开展民意调查。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在政务服务中心发放宣传纸等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网上投票。采取一网址一票的方式,接受群众网上投票,对群众反映不满意的单位,同步显示留言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网上调查结果真实有效。为提高电话访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组织专门人员对每个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和联系方式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事业单位电话访问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维护。每年11月份,选取第三方调查员,从数据库随机选取对象进行电话访问,对未年满18周岁或在海阳市居住不到一年的访问对象,不计入电话访问有效样本,每个单位的有效访问样本不少于100个。
(三)积极协调部门参与,科学开展业务考核。根据事业单位的行业类型、业务特点、服务群众等的差异性,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整体工作进行差异化考核,共设置了业务工作、依法行政、举报查处、技术培训、医患纠纷处理、基层窗口服务、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免疫、检疫监管、财务及国有资产情况、办学水平、教育教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学校食品安全、规范收费、基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疗工作等17项差异化指标,明确了相关部门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将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稳定、公共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考核,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三、以信用建设为突破口,推动了监管手段由部门单一监管向联合监管转变
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是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的重要方法和途径。近年来,该市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行为进行共同监督和制约,切实增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能力。
(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主体、公开及查询方式,对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通过《今日海阳》、“中国·海阳”政府网站等多项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监督管理,倒逼事业单位诚信自律。
(二)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成员单位齐抓共管。联合法院、检察院、发改、人社等16个部门,建立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健全了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对应的资格审查、材料报备等监管手段,通过成员单位共同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审验,提高证书使用效力,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对未依法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细则的行为,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并及时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会商解决办法,及时予以处理,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发力的监督管理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登记管理台账,加强单位异常信息管理。2016年以来,对该市事业单位自设立登记以来的所有监管信息进行了详细的汇总摸底,分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日常登记管理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三种情况分别建立台账,并做到专人管理、动态维护,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模范遵守登记管理条例、未发生任何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相关信息作为年终考核成绩的重要参考;对于出现不按期进行变更登记、不按期进行年度报告公开等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及时载入异常名录,通过“中国·海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异常信息管理情况抄送至事业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现了对存在异常信息单位的联合监管,切实做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