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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编办突出“加法效应”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督查管理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落实新时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山东省烟台市编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健全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加法效应”,加强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规定任务+自选项目。一方面将中央、省有关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编办年度工作安排作为督查重点,明确督查内容,严格督查要求,科学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规定任务。另一方面结合该市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调研,建立内部协作配合运行机制,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一单式”“目标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日常监管+专项督查。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配备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列入日常督查管理内容。通过随机抽查、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二是做好专项督查。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违规违纪专项检查,配合组织部门完成领导职数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吃空饷”专项检查,结合机构编制审计,开展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查,通过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督查合力,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督查管理水平。

  三、改革评估+跟踪问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本着简化程序、改进办法、压缩规模和时间的原则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探索“评估+问效”模式,将改革评估与跟踪问效专项督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实现工作程序、指标内容、核验方式、结果使用等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督查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机构编制事项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督查检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问题整改+法规宣传。将违规预防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一道关口,注重问题整改与法规纪律宣传工作的有机融合。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充分发挥问题引导规范预警与教育的作用,针对在日常督查、专项检查、跟踪评估、审计巡察等发现问题的不同类型,从法规纪律层面进行宣传解读,通过“以案释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认知感、认同感、从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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