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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委编办“四抓四促”严把“四关”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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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抓好宣传教育、数据分析、调研评估、监督联动四个有效手段,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流程工作体系提升,助力把好“四关”,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抓政策宣传,促意识提升,把好事前“预防关”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及时制定完善了《编委工作规则》及《编办工作细则》,调整修改了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出入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配套文件及流程服务指南,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二是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依托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机构编制网等媒介载体,进一步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12310”举报电话的社会知晓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减少和防范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加大部门(单位)人员培训力度,发放政策汇编手册700余册。严把“关键少数”,利用县直机关月末党课、新晋科级干部培训、县直党校培训等方式,加大对部门负责人、镇街“一把手”、新晋年轻科级干部的培训,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源头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抓住“对接”业务人员培训,利用业务知识交流会、培训会、重点课题调研等方式,抓好部门人事人员的机构编制知识培训,督促其深入学习、自觉执行条例规定。四是加大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编办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并根据学习情况开展学习能力测试20余次;开展每周五业务讲堂,由编办领导带头解读讲述政策法规,各科室业务人员分别讲解科室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全办人员“开口能讲、提笔能写”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机构编制业务人员综合素质。

  二、抓台账管理,促流程规范,把牢事中“审批关”

  一是依托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等,加强数据分析,确保各部门(单位)在领导职数限额和空编内实现组织任命、人员调动交流等,严把进人关。定期导出系统数据,通过校验比对和分析研判,将发现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实行一事一账、动态管理,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及时销号。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细致梳理机构规格、隶属关系、领导职数、编制数、实有人数、历史沿革等重点机构编制事项,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人员变动台账,实时监控机构设立、撤并、调整,用编计划的核准、审批及使用、人员入编出编工作,深入分析,预警超编、超配风险,并将数据同步共享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科、机构编制科,实现科室联动,联合管控。依据发文及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实时更新,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三是严格执行领导职数台账管理,对因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超职数配备的个别单位,在向编委领导汇报后,积极协同组织部门通过岗位交流调整、转任非领导职务、调剂领导职数等途径进行消化,确保领导职数不超配,并每季度将领导职数台账变化情况报市委编办。四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机构编制”的大数据优势,加强编制系统内人员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性别比例、专业技术等情况的分析研判,为年度用编进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较为优化的情况报告,发挥好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参谋助手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抓跟踪问效,促效能优化,把好巩固“提升关”

  一是建立事前调研、事后评估问效制度。县委编办通过单位自查、实地督查、查阅档案和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有针对性的选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发区改革等重点机构编制事项开展跟踪问效,切实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作用。通过对照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和查阅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科室工作总结、机构挂牌等材料,掌握部门单位运行和履职尽责情况,并认真总结,工作结束后逐一向被跟踪问效部门单位反馈问效结果,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为今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深入细致的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社会治理热点问题、重要机构编制事项责任划分等,深入进行研究分析,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创新“金快办”服务品牌,实现基层社会矛盾“一中心受理、一部协调通办、全程跟踪问效、结果反馈回访”全链条管理,打造形成了具有金乡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对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农村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职责进行了重新明确,调整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数11个,实现了部门履职最优化和机构编制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打破镇街人员身份限制,根据个人特点,实现人才统筹使用,因才使用,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手段和新方法。三是结合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要机构编制事项调研等工作,不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重点机构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汇总调研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调研督查取得实效。

  四、抓部门联动,促监管联动,守好编制“底线关”

  一是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调研,逐一核对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类梳理汇总,对及时纳入台账管理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给相关部门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并对问题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办落实。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限期完成,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暂停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并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倒逼部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二是及时汇总梳理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等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作为评先树优、机构编制调整、绩效工资、干部调整任免等方面的重要考量,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同时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考量,切实增强单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意识,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围绕治理“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吃空饷”、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问题,密切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相互配合,依据各自部门职责,开展全面监督核查,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构建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管体系。四是健全责任倒查问责追究机制,对开展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材料及时归档,做到处理全程留痕、查办合规有序,档案规范齐全,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通过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监管与多部门联合检查相配合,内发力外借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日常监管水平,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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