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编办从量化个性指标、优化共性指标、细化结果运用三个方面着力完善制定《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三化”切实推进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一、明确量化个性指标。为突出考核个性指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县编办对列入考核范围的406家事业单位严控审核尺度,针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及工作创新4方面内容,要求尽量做到具体化、项目化、数字化,凡是能够量化的目标必须量化,特别是要合理划分考核项目并逐项分解,明确每项考核内容的具体标准及所占分值,切实将个性指标做细做实。
二、创新优化共性指标。一是调整综合指标设置,适当减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分值权重,增加党建、机构编制、人员、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内容。二是在保持专项指标分值不变基础上,适当减少主体业务开展、社会效益情况所占分值,增加社会评价内容。其中诸如学校、医院等社会关注度高、规模较大、服务对象样本易采集的事业单位,特别委托县统计局社会调查中心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其调查结果将直接反馈主管部门。三是特别增设绩效考核落实情况项目。对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绩效考核相关材料及上年度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实行相应扣分制。
三、完善细化结果使用。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考核结果使用长效机制,结合该县实际,近期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使用工作的意见》,其中特别明确细化了对A级、C级单位的奖惩措施。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单位按照在职在编人员3%的比例增加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总体比例不得超过20%。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考核结果为C级的,该部门当年度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