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情况的纠错纠偏力度,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了机构编制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执行评估和责任审计“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形成了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日常检查。把日常检查与编制实名制管理有机结合,在机构编制台账管理、人员入编消编办理、机构编制网上业务处理过程中,加强对编制总量、实有人数、领导职数、科室设置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控编制底线,严禁超编进人。
二是拓展专项督查范围。将机构编制专项督查与政府部门“三定”方案修订、调整行政机构事项等编办重点工作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深化执行情况评估。注重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与组织、监察、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配合联动,健全“多责联审”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部门机构编制、优化部门职责任务以及财政核拨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激发各单位工作活力。
四是规范责任审计。将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审计、干部监督等工作中。把机构编制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增人用编程序、执行本部门“三定”规定情况等相关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干部考核、任用、选调的重点内容,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