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构建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应用等四大工作体系,探索精细化机构编制综合评估,推动编制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一、构建定性定量的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内容,细化设置规定性、严禁性、参考性等三大类15项42条具体指标。一是体现刚性要求。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从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等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等内容出发,设置6项18条严禁性指标,充分体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刚性执行要求。二是突出业务重点。大占比指标引导履职评估,从部门职责履行、人员岗位设置、条线业务运行、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等方面细化4项14条规定性指标,全面评估履职情况,精准掌握编制使用效益。三是量化履职成效。从年度考核、近三年奖惩、“低效能”部门评定及千人评议机关等内容细化5项11条参考性指标,多维度量化部门履职成效,提高机构编制综合评估科学化水平。
二、构建求准求效的评估方法体系。以“整体性、多维度、可量化”为原则实施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一是模块分析法。在评估维度上,重点围绕职责履行、机构运行、编制使用、协作机制等四大模块,综合运用纵横比对、随机抽查、场景再现等方法,按不同权重考量,深化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二是层次分析法。通过被评估单位各条线自查自评情况、编办各条线业务开展配合及规范性审查情况、第三方部门数据提供情况等,从多个层面逐一分析,充分挖掘部门职能履行痛点、难点、堵点,也及时总结部门运行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个性分析法。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个性化制定人员与职责分布图,结合部门特点、职责重点以及热线退单、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交办异议等相关情况,个性化拟定谈话提纲,开展谈话了解,提高分析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构建从实从优的评估流程体系。本着减少部门负担的原则,将机构编制综合评估与巡察工作紧密结合、同步驻点。一是自评复评相结合。强调部门主体责任,由部门根据评估内容完成自查报告,重点围绕职责履行情况论述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及问题短板,且不少于二分之一篇幅。编办根据自查报告及机构编制管理现状,按需求驻点复评,细化了解问题根源、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二是问诊听诊相结合。通过去函去电、收集通报等方式,从第三方部门了解被评估部门履职中存在的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等疑似情况,通过分析调查问卷及人岗匹配情况,针对性地拟订调研提纲,为个别谈话夯实工作基础,提高访谈精准度。三是互认共治相结合。建立机构编制综合评估推进周例会制度,特别是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集中研讨、审慎定性。建立评估问题反馈二上二下制度,充分征求被评估单位意见建议,使问题定性更为科学,为下一步整改提升奠定基础。
四、构建有理有度的评估运用体系。根据评估得分,设置ABC三个等级,根据评分等级强化结果应用。一是落实问题整改。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由部门整改或改进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属编办应该研究解决的,应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面上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对标对表督促问题整改。如在评估发改经信局职责交叉情况时,提炼建立职责争议评估调处制度,规范机构编制部门调处职责争议工作流程,更好促进各部门间履职顺畅。二是强化工作联动。将机构编制综合评估结果对内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日常业务申办、年终工作考核等工作前置联动,对外与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等密切挂钩,有效提高机构编制综合评估工作权威。如将省委巡视整改问题配合情况纳入评估内容体系,有力的推动了本次领导职数倒挂问题整改。三是提高运行质效。通过编制再调整、岗位再优化、流程再塑造等举措,充分发挥编制资源最大效益,确保部门运转高效。对被评估单位在编制资源使用、内部挖潜创新等有益的经验,总结提炼为推动面上工作提供参考。如参考信访局建立的编外人员激励机制,拟吸纳建立全区编外人员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编外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