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权力清单工作新要求,杭州市编办召开市级涉及建设投资项目审批部门权力事项下放工作会议。会议对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力事项的梳理下放城区实施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市级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城区编办、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各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和下放中,要坚持放无可放、“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下放、关联的审批事项同步下放、依法行政四项原则。
会议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力事项梳理下放工作要以现部门对高新(滨江)区放权事项为模版,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梳理下放,既要强调下放权力的数量,同时更要注重下放权力的质量;要按照“下放是原则,市级审批是个例”的要求,不能下放的事项需经市权力清单联系会议研究,报市领导审核同意;要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市级部门要从审批为主转为指导、监管区、县(市)为主,抓规划、抓标准、抓监督抽查、抓好队伍培训,城区部门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加强市区两级联动;要及时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法律法规,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废止的要废止;各城区编委办、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本区的相关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做好机构编制、法律支持、审批平台的保障工作,主动做好与市的工作对接,切实把市级下放的权力承接好,行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