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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委编办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督查新机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推进机构编制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以机构编制法定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出发点,2020年安徽省阜阳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督查施行量化评分机制,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操性,充分发挥督查在“抓改革、强管理、促提升”中的引领保障作用。

  一是构建科学评分体系。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创新量化评分方式方法,研究制定《阜阳市委编办2020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地督查评分和日常工作评分各占50%,日常工作评分为:办领导班子评分占20%,各业务科(处)评分占20%,各县(市、区)互评分占10%。确保督查能够真实、全面反映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统一规范评分标准。各业务科室(处)根据全年工作任务提出本部门实地督查考核项,督查科牵头汇总并就操作不强、量化不细进行修改,形成《阜阳市委编办2020年机构编制实地督查考核评分细则》,从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清单制度建设、机构改革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5个方面细化19个考核项,规范打分细则,统一扣分标准。确保督查能够准确、客观反映各县(市、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是完善督查反馈机制。为进一步发挥督查考评的导向、监督、评价、激励作用,通过实地督查定量分析与日常工作定性分析相结合,经办室务会研究决定,印发《中共阜阳市委编办关于2020年机构编制督查情况通报》,指出存在问题、薄弱环节,提出工作要求、努力方向;印发《各县(市、区)督查问题反馈清单》,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对账销号,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印发《各县(市、区)量化评分结果》,明确各县(市、区)排名,让真干和假干不一样、干多和干少不一样、干好和干差不一样;印发《2020年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表彰通报》,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比学赶帮超、创一流出精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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