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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完善“乡呼县应”和“属地管理”长效机制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制定印发了《东营区明晰区镇(街道)职责规范“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乡呼县应”和“属地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协调机制。《实施方案》以明晰区镇(街道)职责,规范“属地管理”事项清单为工作重点,建立了“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按照方案分工,区委编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府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分别从考核评议、监管问责、平台运作、事项准入等四大方面制定了六项配套制度。方案及六项配套制度已经区委编委会、常委会研究通过,印发实施。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制定了《规范“属地管理”部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共分为5个部分。对制定办法的目的原则、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对部门考核评价指标、得分汇总及结果运用进行了详细规定。定量考核设定了承接率、办结率、满意率和工作量等4项指标,共60分。定性评价通过各镇(街道)对部门(单位)民主评议的方式,划分四个等次,共40分。规定由“乡呼县应”调度中心牵头汇总平台和各镇(街道)反馈评价意见计算区直部门(单位)得分。区综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属地管理”列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镇街道‘属地管理’评议指标”权重3分,强化了镇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的评价力度。

  三是规范交办事项准入。建立《区直部门(单位)向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制度》。区直部门(单位)确需交由镇(街道)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由区直部门(单位)作出专项说明,书面征求镇(街道)意见,经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审核,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是统筹管理派驻机构。制定了《镇(街道)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办法的管理范围、管理原则,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人事管理、考评考核、财务管理等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规范。规定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区级主管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镇(街道)的统筹管理,由镇(街道)统一协调指挥辖区派驻的执法力量。对区直部门(单位)派驻镇(街道)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听取所在镇(街道)党(工)委的意见。镇(街道)负责对派驻机构履行属地职责情况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者分别占派驻机构考核权重的4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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