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编委领导体制调整优化重大决策以来,河南省新乡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通过理顺领导体制、加强规划部署、规范运行机制、坚持依法履责,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编委领导体制调整优化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及时成立新一届编委,理顺领导体制。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优化市编委领导体制,将市编委改为市委编委,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编办为市委编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编委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及时成立新一届市委编委,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长任副主任,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部、编办、财政和人社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二、认真开好第一次会议,加强谋划部署。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编委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对新时代新乡机构编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纪律要求;要聚焦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等重点任务,努力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开创新局面;要着眼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打造过硬队伍,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机构编制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科学制定规则细则,规范运行机制。经认真学习借鉴、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确定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履职规矩。市委编委工作规则,从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审批程序、会议制度、文件审签等方面作出规定。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从机构设置、领导和决策机制、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组织落实等方面作出规定。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的出台,将有效保障编委和编办作用的发挥。
四、突出抓好《条例》学习,坚持依法履责。《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公开发布以来,新乡市委编办第一时间向市委编委汇报,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监督问责等重要内容,明确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课程,组织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市委编办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拟邀请专家为市四大班子领导作专题讲座,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全市机构编制干部认真学习,做到全面掌握运用、依法依规落实,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