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河北省沧州市编办扎实开展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优化部门职能,再造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家居美丽沧州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精准施策,优化整合内设机构。精简市级机关内设机构,一是取消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阻碍资源自由流动的内设机构;二是职责相近、分工过细,职责交叉、任务量小、人员编少的内设机构要进行调整整合;三是行政审批事项和涉及基层和群众办事的职责要尽量向一个科室集中。四是适当压减整合负责文秘综合、政务运转、资产财务、后勤管理、人事等综合辅助性和机关内部管理等非业务机构。同时,要按照各部门精简后的人员编制数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重新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二、提升效能,大力精简人员编制。大幅度削减市级机关使用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直属事业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使用的事业编制。实行大科室制,一般不设3人以下科室。一是精简方式。按比例重新核定编制数,先收回现有空编,仍未达到编制控制数标准的单位,按照自然减员和人员流动情况制定编制消化计划,逐步将人员调整到控制数以内,在此之前人员只出不进。二是逐步消化工勤编制。收回全部工勤编制,现有工勤人员只出不进,原工勤编制随着自然减员逐步核销。在确需的机关内部服务、后勤管理问题上,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以解决。三是规范编制使用方向。市级精简收回后的编制,由市编委统筹考虑,动态管理,原则上用于本市重点领域急需,重点充实加强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人员编制力量。
三、理顺职责关系,再造工作流程。一是理顺职责关系。对部门“三定”规定重新修订,确保权责统一。对重新核定的部门职责进行逐项分解,对应予保留的职权要逐一落实到相应的内设机构。进一步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权责清单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高覆盖、高透明、高效能。二是再造工作流程。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完善办事服务方式,明确服务标准和时限。编制并公开公共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