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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栖霞市委编办坚持“一二三”工作法全面推进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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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山东烟台栖霞市委编办围绕改革核心问题,坚持“一二三”工作法,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逐步构建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划定一条边界,厘清市镇职责定位。编制镇街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各镇街职责权限进行了细化。结合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镇街职能转变、职能定位等进行了明确。组织编制“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绘制事项运行流程图、说明书,明晰市镇(街)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进一步厘清市镇(街)职责边界。

  构建两个平台,强化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改革任务,积极搭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和综合治理平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着力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全市15个镇街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街镇长(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另配备1名副科级专职副主任,2名兼职副主任,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镇街中队(分局)联合办公,统筹辖区内市场监管、国土、交通、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以及镇街区工作力量,建起“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于一体的执法监管体系。各镇街执法人员平均达到20人左右,实行管理制度、执法文书、人员培训、执法服装、车辆装备、外观标识、指挥调度“七统一”,推动基层执法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管到底、管到位”转变。着力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党的组织体系,15个镇街均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力量,构建统一的镇街综治中心和764人的专职网格员队伍,实现了社会服务管理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紧盯三个要素,推进编制资源下沉。围绕机构、编制、人员三大要素,积极推动资源下沉,为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镇街党政工作机构6个、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5-6个,实行扁平化管理。合理调整镇街机构布局,构建“前台”加“后台”的管理服务运行模式,逐步形成“前台”为群众服务,“后台”为“前台”服务的新格局。严格落实市镇(街)编制分层级管理,对镇街编制实行专编专用、专项管理,严禁市直机关变相占用镇街编制。全市镇街行政编制共核定595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共核定902名,下达2019年度镇街用编进人计划48名,推动编制资源向镇街倾斜。进一步明确镇街党政工作机构副主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配备副科级干部,打破了基层人员职务晋升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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