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党政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吉林省白山市由市委统一领导部署,成立白山市推进党政机构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改革进程,群策群力、集中“攻坚克难”,各项改革任务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环节优质完成,标志着白山市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打好改革方案制发攻坚战。坚持“一类事情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逐字逐句、逐条分析学习《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尤其关注新组建部门的设立和职责划转情况,考虑边境城市需要,突出重点领域监管职责,科学配置职能,审慎优化机构,统筹配置资源,通过多次反复论证、研讨、商榷、修改,征询省编办意见,形成《白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下发。同时,经市区两级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决定下放江源区市场监管权限,积极构建完善全市市场监管体系。
打好职责框架制发攻坚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用双向沟通、协商一致报批的方式进行职责框架制定。工作中,注重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原则。突出党管一切要求,在部门“三定”中明确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集中领导职责。注重坚持职责界定清晰原则。对于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现象,区分重点、逐一解决,特别是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全市累计界定部门职责分工60余条。注重坚持突出职能转变原则。紧紧抓住机构改革服务民生着力点,明确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4个部门职能转变内容,明确了30余个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打好“三定”规定制发攻坚战。改革之初,市编办就对“三定”规定起草程序以及部门职责界定、内设机构设置等内容表述进行了明确,统一了“三定”格式,明确了核定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个数标准。协调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市委领导支持,携手坚持核定原则、严格底线控制,逐渐把部门的关注点从要机构、要编制、要职数,转移到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和强化责任上来。通过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力量,专人专项负责“三定”规定的起草、上报、沟通、修改、完善,和市编办“全员参与、定人定岗”方式,按照专人初审、小组复审、协调小组办公室终审程序,优质高效完成“三定”审核印发。
打好人员转隶平稳过度攻坚战。坚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规范有序开展人员转隶工作。先后下发《白山市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启动办理机构转隶手续的通知》,严明转隶纪律,严控时间节点,严格选拔推荐人员,坚决杜绝不涉及职责或综合类管理人员借改革之机,“搭车”划转行为。根据新组建部门机构规格、事业单位情况以及工作性质,严格选取适宜办公场所,在满足办公条件后,集中挂牌,确保新机构、新人员、新面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