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敏尔书记关于扎实做好深化改革的要求,重庆市编办与市经济信息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密配合、深入沟通,顺利完成全市盐业体制改革任务。
一是明确领导体制。根据中央改革精神,建立全市食盐行业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市级层面明确市经济信息委为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同时,落实属地政府责任,明确区县(自治县)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工作。
二是厘清职能职责。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食盐行业管理实际,明确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盐政管理和盐业的行业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三是合理划分执法事权。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主要管大事、管跨区,承担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坚持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其他执法职能交由所在区县分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四是加强监管工作力量。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要求,相应充实食盐行业管理工作力量、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量,确保食盐监管工作通过改革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