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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委编办“三抓三强化”守牢机构编制纪律底线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省济宁市委编办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抓好宣传教育、评估问效、监督检查,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抓宣传教育,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

  纵深推进《条例》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条例》宣传进党校、进部门、进事业单位、进基层,纳入普法考试内容,持续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举办各类研讨班、培训班51期,累计培训2400余人次。聚焦“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开设“书记谈《条例》专栏”,分期刊载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组书记署名文章,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规的示范作用。

  开展形式多样教育。围绕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易发群体、高发区域和关键时期,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有效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释放违纪必肃、违法必纠、违规必惩的强烈信号。坚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把握关键节点,及时跟进宣传,在机构改革、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党委换届前期,通过赠送《条例》、报送信息等方式开展精准有效的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思维。

  二、抓评估问效,强化编制资源使用效能

  事前把好论证关。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创新出台《机构编制事项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评估具体范围、风险等级、评定标准,细化完善评估流程和实施步骤,确保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顺利推进。加强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做实做细风险防控预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把事前审核“关口”,对机构编制风险、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跟踪上报,将风险评估和防范处置工作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范围。

  事后把好问效关。围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健全剥离行政职能后事业单位履职机制”“强化医药卫生机构建设”等主题,选取60个部门(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发现并反馈问题32条,督促指导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结合“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发现的问题纳入报告范围,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落实落细。

  三、抓监督检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推动监督“硬起来”。加强联合监督,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监督检查跨部门深度融合。结合市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督促整改有关问题。用好社会监督,健全完善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跟踪,制定《机构编制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回应制度》,科学应对机构编制舆情。在“两会”召开前后,注重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促进成效“实起来”。围绕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跟踪督导。去年以来,共开展7项重点专项督查,对涉改43个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发区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体制机制等进行专项检查,摸清重点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乡镇(街道)机构编制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掌握重大改革任务和管理事项落实情况,推动编制资源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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