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委编办把修订部门“三定”方案工作作为改革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在修订中把握“节点”、“难点”、“重点”,扎实做好“三定”方案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县级机构改革工作落地,尽快实现新机构高效运行。
一是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方案修订。紧扣《沂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时间节点要求,在人员转隶工作全部完成后,迅速行动,下发《关于全县党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任务分工表,将36个党政工作部门和33个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分组,明确上报时间,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员,保证“三定”方案修订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是把握工作“难点”,加强方案业务指导。此次改革牵涉面广,涉及单位众多,全县党政工作部门和县直属事业单位都要重新修订“三定”方案,而新设立、职能调整较大的党政工作部门和剥离行政职能的部分事业单位需要重新定职能、定内设科室,内容调整变化大,职能容易出现重叠或空缺。为解决这个困难,一方面,该县委编办组织工作人员对已出台的中央、省、市“三定”方案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学习,掌握上级精神和要求。另一方面,把工作人员分配到县直各党政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同单位做好“三定”方案修订工作。
三是把握督查“重点”,加快“三定”方案出炉。建立“三定”方案修订协商机制,各部门单位与县委编办加强联系,及时沟通,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初稿、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正式稿的形式,逐步修正、规范、完善。建立工作台帐和末位通报制度,对改革意识不强、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导,督导情况向县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