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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四个合理”确保“三定”修订工作顺利开展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以及省市关于“三定”修订工作部署要求,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以修订“三定”方案为着手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厘清部门职责,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合理设定修订要求。准确把握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印发区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界定部门职责,找准部门职责依据。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整合部门内部业务相近、职责交叉的科室,综合设置事务性、服务性等非业务科室,严格控制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内设机构的职责限定在部门职责范围内,不得派生新的职责。严守机构编制红线,优化机构数量、领导职数、人员数额与职数的结构比例,盘活挖潜机构编制资源,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热情,激发工作活力。

  二是合理明确修订思路。将“三定”方案修订与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工作相衔接,对照上级部门印发的新“三定”、区级权责清单、本单位原“三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好市区两级的事权关系,明确需要承接、增加和应予取消、下放、转移的职责,重点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统筹研究政府部门与相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和机构整合事项。同时,合理划分政府部门的事权关系,同时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交叉事项,完善协调配合机制。调整机构设置,整合承担机关内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归并职责相近、工作任务不饱满、职能弱化的内设机构,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

  三是合理规范修订模式。为充分体现“三定”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滨城编办拟定了《关于修订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对“三定”规定的书写格式、语言表述、表达顺序、主要内容等方面都进行了统一布置,提高相关人员拟定“三定”规定草案的操作能力,提升各部门在起草工作中把握“三定”规定的实用性和实效性。

  四是合理安排修订进度。结合当地实际,分批次受理审核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对上级部门“三定”规定已经印发,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不大的,经充分沟通对接达成一致意见的先期定稿;对依据不充分或有未定事项的,部门间职责交叉情况较多的,沟通对接后仍有明显分歧的深入研讨,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分类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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