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山区编办按照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开展推进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调研活动,梳理了农业执法职责交叉、体制不顺、执法主体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了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三个工作重点。
一是理顺执法体制,明确执法主体。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范围更广,权力更大,责任更重,要求更高,亟需科学界定相关业务科室与执法大队在技术服务、行业监管和农业执法等方面的职责,做到权责对等统一。
二是规范队伍管理,提高执法效率。根据我区农业执法需求,科学核定区农业执法大队编制。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执法合力,保证业务连续性。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培养符合执法实际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改善执法条件。农业执法任务重、责任大,要把农业综合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要加大对执法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努力改善农业综合执法的办案条件,配备必要的执法用车和摄像、照相、录音、电脑等执法设备,健全办案的硬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