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江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立足本省实际,周密部署,倒排时间,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谋划早、启动早,开局良好,稳妥有序。
一、高效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精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强调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发展的高度,坚决贯彻中央部署,扎实推进该省机构改革工作。截至日前,已组织召开各类专题会议6次、专题培训1次,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改革思想。
传达部署动作快。4月28日中央召开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推进会后,5月7日召开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标志着江西省机构改革工作正式启动。6月,先后组织召开全省市县改革工作会议和市县编办主任专题研讨班,全面部署、压茬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工作。
会议培训内容实。6次会议和1次培训既有政治高度和理论深度,又突出推进改革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一方面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党和机构改革的决定,系统梳理本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机构改革重要的政策口径,积极回应各地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部署。
落实改革举措细。省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发《省级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和《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将改革任务细化为83项具体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市县正抓紧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书,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摸准情况,全面夯实改革台帐
对标中央要求,全面掌握改革涉及领域和部门(单位)职能分布、机构设置等情况,重点梳理职能相近、交叉重叠的情况,对历史遗留不规范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情况核清底数,分析问题,为提前思考谋划江西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县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打好基础。
梳理省级机构设置情况。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对省委、省政府工作或组成部门、归口或部门管理机构、挂牌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特设机构,对省政协、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全面梳理,将各类机构的历史沿革、职能变化、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编制配置、实有人员构成等情况汇编成册。
厘清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情况。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在前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对完全、主要、部分和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情况逐一核对。彻底厘清承担的行政职能和公益事业职能,将其主管部门(单位)、机构规格、是否参公、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编制配置、实有人员构成、经费来源形式等情况汇编成册,并按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委省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4个类别分别研究下步改革路径。
核查市县机构设置情况。4月初,省编办部署开展市县机构设置摸底工作,要求市县编办全面自查,做好迎接改革的各项准备。5月至6月,省编办对市县的自查工作台帐进行了核查,重点核查设区市的副处级及以上,县(市、区)和省直管县(市)副科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置情况,客观分析市县普遍存在的挂牌机构“实体化”、执法队伍“多头化”、事业单位“行政化”以及内设机构“独立化”运作等问题并建立台帐,全面掌握市县机构设置最新情况。
三、同步推进,全力实现改革提速
这次地方机构改革不同于历次机构改革省、市、县逐级依次推进的工作部署,从改革启动到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给出的时间不足1年,省级和市县的机构改革必须同步启动、压茬推进。根据中央提出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省委省政府结合该省实际,提出具体工作安排上的“四个基本同步”,即:制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与市县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基本同步,制定市县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与市县机构改革方案基本同步,制定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和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基本同步,制定机构改革方案与涉改部门“三定”框架意见基本同步。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正按照“往前赶”的工作要求挂图作战,各项改革任务衔接到位、推进有序,确保如期向党中央交出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