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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陕西咸阳市委、市政府将2018年定为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并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今年必须打好的“四场攻坚战”之一。春节收假后的第一天,该市召开了高规格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大会书面印发了《咸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和《咸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标志着该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正式启动。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办结事项覆盖面,在年底达到50%以上。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陕西省通用目录修订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加强监督清单执行落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无谓证明等问题。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中全面覆盖,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修订“七张清单”,市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已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7张清单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并报市职转办审核汇总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修改。按照陕西省通用目录修订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开展清权减权,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各类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力度,做到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积极承接中、省取消下放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并积极开展审批。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加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公开、服务评价、监督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强化检查考核,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2018年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占3分。同时,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0.8、0.5、0.2的加减分。

  二是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在陕西省十大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实际,增加了3项行动,形成“10+3”行动方案。该市制定推动的3项行动方案分别为:全面推进“三级联网四级联动”政务服务行动,加快实体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各类事项基本要素,明确办理层级和权限,打通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大通道,着力构建“三级联网四级联动”政务服务模式;在市政府部门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行动,要求各部门把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该科室整体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4月底前各部门行政审批科组建到位,6月底前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的13个部门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行动,上半年完成秦都、武功、乾县、礼泉、永寿、三原、旬邑等7个县区改革试点;下半年完成兴平、渭城、淳化、长武4个县市区改革试点,确保年底实现全覆盖。同时在贯彻落实陕西省十大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突出了该市特色,将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在咸阳高新区、纺织工业园、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内先行先试后向全市推广,确保企业开办和注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中将办理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压缩至51个工作日办结,相较省上要求时限减少9个工作日。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中将省上要求的若干附加指标明确为13项主内容和共计43个评分子项目,使监测评价指标更加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中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全市市、县两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是深化“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明确了抓学习教育提效能、抓“放管服”改革提效能、抓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效能、抓改进作风提效能、抓督查检查提效能、抓巩固创文成果提效能共6项具体任务。把深入抓好“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主要内容,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要求,提高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工作,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效率。扎实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简化市场准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供优质政务服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中、省有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有关要求开展检查,切实转变思想认识、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实地督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通过巩固和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窗口服务单位文明服务能力,增强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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