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实现审批事项目录化,事项清单标准化,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内部审批事项目录及“十三五”基本公共服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目录一清单”)的编制录入及公布工作。
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编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勇于担当,工作安排协调有力
按照任务分工,机构编制部门为事项梳理录入总的牵头部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编办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事项梳理组,全面完善录入及梳理规范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工作业务采取会议培训、QQ、微信以及现场指导,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通过文件、电话、上门等方式催办督办。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事项情况,组织编制“两目录一清单”并按要求组织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二、严把审核关,确保“两目录一清单”依法规范
根据工作安排,各涉及部门上报完善了“两目录一清单”事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编办组织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法制办、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发改局等部门,参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省市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目录及“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反复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的实际,对各部门梳理完善录入的“两目录一清单”进行了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列入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必须属于《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里面的事项,由全省同一事项统一名称,统一实施动态管理,统一赋予全省行政许可事项基本代码,各部门不得自行编码和在目录以外随意增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权;二是《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中有的审批事项,目前审批事项权限还未在区县,有的虽然审批权限在区县,但多年无办件的审批事项,暂不纳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三是加强对内部审批相关业务的学习,参照省市内部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权责事项但针对的是单位组织的审批事项列入内部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根据以上原则,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编办、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发改局反复与部门沟通协商,反复核对矫正,最后形成《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内部审批事项目录》。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8项,内部审批事项16项。“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8个领域共94项。
三、确保“两目录一清单”程序合法,透明运行,为公权力监管提供规范依据
按照重大改革事项必须集体讨论的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各部门照单履职,审批权力阳光运行,清单之外无职权,减少党风廉政风险点,为纪委、监察委提供有力的监管依据,在目录清单上列明设定依据、行使内容、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等。2018年经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五届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两目录一清单”文件印发实施,登录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均可阅览查询,接受公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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