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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委编办“三层递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今年以来,湖北荆门市委编办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整职能、顺体制、强执法”三层递进方式推进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整合职能,健全机构。严格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要求,将市环境保护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推动职责整合和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部门组建与人员划转同步操作,转隶相关人员近20人。

  二、理顺体制,上下贯通。落实环保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要求,理顺上下体制机制,统筹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市生态环境沙洋、钟祥、京山、东宝、掇刀、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等7个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行政机构,与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转隶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近40人。

  三、借势借力,强化执法。结合中央、省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部署,积极推进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市级层面,成立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县级层面,分别设立沙洋、钟祥、京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屈家岭设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均为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县两级共转隶相关人员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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