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按照中央和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该市以整合资源、下移重心、联动执法为重点,分别选取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高密市和多头执法问题突出的市级交通领域为试点,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不断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向纵深。
一是整合市级部门内职责,实行一支队伍执法。在交通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发改、经信、文化、工商、质监等领域全面推开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以交通领域为例,改革前市级交通领域设有交通稽查、道路运管、县乡公路等8个执法机构,分别行使道路运政、县乡公路路政、港航等6个方面145项行政处罚事项,改革后全部交由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统一行使,实现交通领域一支队伍执法,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问题。
二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凡可交由区级行使或由区级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执法权限,全部下放区级行使。市级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重点领域执法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除安监、质监领域实行市区分级执法外,其他领域均实行以区级执法为主。同时,大力精简市级执法队伍,积极向基层下沉执法人员力量。
三是整合县级执法机构,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各县市区全面推开高密模式,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县市区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并集中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等15-16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统一交由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大力推动执法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组织编印《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综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执法文件汇编》等执法规范手册,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
四是完善镇街执法体系,增强基层执法联动。在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行政工作机构,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配合执法等工作。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镇(街)统一指挥和调度包括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环保、畜牧、交通等县(市、区)直部门派驻的所有行政执法队伍,搭建“镇街主导、部门参与、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综合执法平台。
五是加强改革组织领导,保障改革稳步推进。建立由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及时提交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对重要问题及时进行决策,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市县两级均建立工作推进台帐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实行倒排工期、销号管理,确保全市改革一盘棋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