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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编办“四个坚持”有序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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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衢州市编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精神,对照“三减两规范”要求,立足衢州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

  一是坚持调研先行,摸清改革底数。协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座谈调研,累计召集涉改部门和县(市、区)委编办召开座谈会15次。全面梳理汇总市本级及辖区涉及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队伍的人员编制、执法事项、执法办案数量、执法岗位人员等基础数据,摸清底数,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统筹谋划,灵活设置机构。谋划提出“局挂队牌子”模式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破解机构限额的瓶颈制约,得到省委编办的大力支持。目前除交通运输领域单独设置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机构外,市本级其它4个领域均采取“局挂队牌子”模式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县级四大领域统一采用“局挂队牌子”设置综合执法机构。

  三是坚持重心下移,实行双重管理。市级和市辖区执法层级设在市级,以市级主管部门名义实行跨层级综合执法。市本级向两个区派驻执法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赋予区委提名权,市级主管部门按程序任免。明确市区两级责任,派驻执法机构干部编制、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市级,工资、党团组织、工会等关系转到区级。执法队日常管理由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强化经费保障,派驻执法机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相关项目经费等由区负责保障。派驻执法机构罚没收入全额上交区财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按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是坚持市县同步,确保平稳过渡。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由五大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改革实施方案和本领域改革实施工作;编办负责“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事项;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人员审核确认、划转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不立不破、先立后破”要求,落细落实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挂牌、办公场地整合、班子配备、人员锁定等具体工作,尤其在人员转隶、财务资产处置、档案移交、保密管理等工作上确保不出差错,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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