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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编办列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三张清单”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期,为深入推进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编办列出了该县“三张清单”:镇(街)自主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县直部门委托镇(街)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镇(街)协助县直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经过征求部门意见,镇(街)自主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涉及镇街自主行使的50项行政权力;县直部门委托镇(街)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涉及5部门的51项行政权力;镇(街)协助县直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6部门的158项行政权力。其中,委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是本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亮点,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权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委托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律依据。同时又结合最高院司法解释“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的规定,列出了县直部门委托镇街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

  县直部门委托镇街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数量较少。行政权力作为公权力,必须按照“法无规定不可为”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只能列出较少的委托行政执法事项。有的部门甚至只有一项委托事项。例如,县农机局结合自由裁量权,对违反《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年审规定的处罚。

  二、合法委托。虽然部门委托执法事项清单较少,但该办并不能依据数量多少来衡量是否有意义,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深入推进依法改革、依法行政。

  三、容易实施。本着“执法力量下沉”的原则进行委托行政执法,委托给镇街的执法事项主要有:贴近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相对不高,容易产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权限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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