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衢州江山市委编办重点围绕“事项统放、人员统组、模块统筹”三项举措,深入推进贺村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
一是事权统放,明晰一张清单。为了防止“权责不清,放下的权接不住,接住的权管不了”的情况,江山市委编办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原则,探索实行“部门能放、乡镇能接”的双向点单模式,对前期梳理的24个方面853项的下放事项清单进行充分论证,最终经省里同意,由贺村镇承接了7个部门12个系统19个方面466项职权。通过对“事”的综合集成,有效解决了“多头管理”“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做到“令出一门、法出一门”。
二是人员统组,建好一支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江山市委编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贺村镇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贺村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确定了贺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其中部门派驻贺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实行“1+6”的模式,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6个下放事项较多且使用频率较高的部门。并明确所有派驻人员均实行“属地管理”,由贺村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标识、统一编队、统一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考核”,纳入镇统一管理。通过实施“综合+联合”的“大综合、一体化”的执法模式,实现所有力量由贺村镇统一调度,变单兵作战为抱团作战。
三是模块统筹,健全一套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后,江山市委编办将乡镇“模块化”改革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机融合,在贺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模块阵地”,强化“模块化”运行机制,充分应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发挥6大模块作用,实现“执法+模块”协同高效运作。比如运用“大治理”模块,协同做好诉前调解;运用“大协调”模块,协同收集掌握信息;运用“大执法”模块,协同打击违法案件,实现日常检查“一次到位”、协同执法“无缝对接”、执法监督“快速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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