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当前行政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不高、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不协调、监管范围有限等问题,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江苏省扬中市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目标,落实改革责任,细化改革措施,提升工作站位,勇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路石”,在农业、水利农机、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整合执法职能,组建了5支综合执法队伍,全面完成了县域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针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领域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注重总体把握,统筹各个环节,加强部门调研,了解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
二是针对权责不清的问题,合理划分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责任边界,理顺职责关系。积极指导各综合执法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防止因改革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三是针对个别部门囿于自身利益和以往工作惯例等因素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识不到位、不全面,在调查摸底和阶段沟通过程中存在抵触、畏难情绪的问题,遵循顾全大局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梳理改革内容,明确各部门“应知”“应做”,多次召集各部门进行协调,对改革基本精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改革试点方案做好优化落实工作。
经过近1年的努力,扬中市在农业、水利农机、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等关键领域建立完善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执法主体更加明确、执法力量得以强化、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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