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突出从“五个聚焦”上抓成效。
一是聚焦“跨部门”,全面整合执法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和辖市(区)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重点领域执法职责整合,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聚焦“减队伍”,全面精简执法机构。按照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的要求,一个部门和同一领域有多支执法队伍,整合组建成一支执法队伍;完全实行属地执法的领域,市级不再单设专门的执法队伍;推进部分县域整合组建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强的执法队伍;镇(街道)积极探索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有效形式,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三是聚焦“定边界”,全面厘清执法权责。进一步厘清市、区、镇三级执法权责,建立清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上对下的执法监督和检查指导;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严格执行《常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原行政部门继续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四是聚焦“建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推进双随机检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常州市双随机检查实施办法》,重点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上出成效;严格执行《常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事中分类监管和事后联合惩戒;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防控,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办法;建立监管执法绩效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应用。
五是聚焦“强力量”,全面加强执法保障。继续推进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加强执法力量管理;加大综合执法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加强执法执勤装备配置;借助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构建全域统一、上下贯通的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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