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多头执法,整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关键环节是机构和队伍的改革,这是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问题。烟台市结合市县两级特点,因地制宜设置队伍,使改革更符合实际。市级层面,一个显著特点是领域内综合执法。通过加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9个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的整合力度,组成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执法支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等8支队伍,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县级层面,在领域内综合执法基础上,实行跨领域、跨部门更大范围综合执法。组建了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将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畜牧兽医、水利、文化市场、旅游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以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
二、完善“阳光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权限、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也为更好规范执法行为带来了挑战。为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烟台市采取多种途径规范执法权、限制裁量权、保障知情权。一是推行执法公开透明。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公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救济方式和监督途径,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实行综合执法全过程电子记录,增加了执法透明度。二是健全执法监督体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街道、社会组织、媒体等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明确行政监管责任。对确定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其中,专业性较强、违法行为不具有可见性、巡查不易发现的事项由职能部门负责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合监管;专业性不强、违法行为具有可见性、巡查易发现的事项,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管,职能部门配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监管责任不明、执法监管“两张皮”。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科技助力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在执法巡查过程中,经常遇到发现难、判定难、采集难、流程复杂、耗时长等工作瓶颈,通过引入信息化执法理念,不断加强高科技执法装备的配备,实现了执法效率的大幅提升。通过“互联网+综合执法”,打造了全新执法办案平台,实现了“现场检查-证据上传-领导审核-现场打印处罚文书-POS机现场缴纳罚款”的直线融合,大大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引入数字云专线,可供多名市民同时拨通电话反映问题,拓宽和畅通了与老百姓的沟通渠道。建立综合指挥调度中心,通过可视对讲、4G实时图传等设备直接调度巡察执法人员,实现了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执法队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可视对讲手台、执法车载GPS、行车执法仪、4G实时图传、巡察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实现了全地域、全时段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