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农牧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体制机制弊端,探索构建县乡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健全完善领导机制,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2021年初,玛沁县制定出台《玛沁县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调整优化县乡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着力破解青海玛沁县农牧区综合行政执法障碍和弊端。
一是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探索。为顺利探索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党政两办、各执法单位、司法局、县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进行组织领导、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青海省玛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
二是坚持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针对“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和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资源浪费、基层执法力量散弱等突出问题,在玛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成体制基础上,将全县9个部门执法机构统一设置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常务副局长,并下设3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按照“分片负责、派驻巡查”的原则,总揽乡镇一级综合行政执法,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事项,逐步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科学配置执法要素,为构建精简高效执法体系提供支撑
针对玛沁县各领域、各层级行政执法原由各部门及其所属执法队分别承担,存在职责交叉、执法力量散弱等突出问题,以及乡镇一级因没有执法权而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的困境,青海省玛沁县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问题根源,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要素。
一是科学配置执法职能。全面梳理部门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1527项,涉及城镇管理、社会管理、公共安全、卫生医疗、民生事业等9个领域,形成《玛沁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理清和明确县、乡(镇)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制定权责清单,明晰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实现权责相统一。同时对综合行政执法和主管部门行政监督的职责边界进行明确细化,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其主管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有效解决执法与监督不协调等问题,着力形成执法与监督相协调、相统一的格局。
二是合理配备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管理”和“县级分片监督”原则,突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合理配备执法人员结构,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实现执法事项、执法性质与执法人员“三统一”,做到高效执法、精准执法且执法不违法。同时,统筹执法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将执法重心向基层倾斜,推动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双向下沉,有力保障县乡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履行。
三、强化职能协同联动,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扫清机制障碍
将原来长期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短时间内实行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致使各执法主体在职能协同、工作配合方面出现运行不顺、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为此,玛沁县注重内部机制优化,通过在行政监督层面和片区执法层面建立协调机制,有力保障综合执法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好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建立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长)主持召开,或由主任(局长)委托副主任(副局长)组织召开,定期统筹协调全县综合执法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执法相关联的重要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综合执法政策重要措施、重要事项;督促检查综合执法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二是建立片区执法联动机制。将全县划分为3个片区,明确3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片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各片区执法中队按照《玛沁县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采取日常巡查等方式,依法高效开展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排查和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指导各片区内各乡(镇)收集提交与行政执法有关的线索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案件类型统筹协调安排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协调解决疑难或重大案件。同时,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凝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玛沁县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清单式推动县乡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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