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委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三措并举念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细、活、督”三字经。
一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重在“细”。对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全面核查单位名称、挂牌机构、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第二个机关名称、合署办公机构名称,将设在党委部门或政府部门的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列入党委部门,其编制职数或专设的秘书科的机构编制职数纳入部门统计,保障机构编制“底数清”“台帐明”。
二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重在“活”。为进一步扩大人员总量控制单位用人单位自主权,在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领域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核定人员控制总量数,确保系统内实有人员加上待增的人员不能超过人员控制总量数。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探索备案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管理新模式,实行备案管理人员网上备案管理。
三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重在“督”。按照山东省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每季度对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情况开展全面核查,汇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数据,印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明细,对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或实名制信息不准确的,责令限期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