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加强对各单位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和网上业务办理为抓手,提升机构编制信息化水平。
一、积极部署,迅速行动,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基础。自2012年全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启动以来,阳信县编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组织专门人员,借助政务专网初步建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完成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工作。2014年县编办利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内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启用,并联合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部门(单位)人员信息进行了逐一审核,于10月份完成了全县数据的录入和汇总工作,保证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建章立制,从严管理,保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长效运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县编办制定印发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办法》,对县编办、各部门(单位)在系统管理使用中的职责、数据安全存储和日常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各单位将信息系统与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安装在同一台专用电脑上,该机器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设备环境安全的要求建设,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顺畅。严格用户管理,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系统维护。县编办根据用户工作范围和职责,赋予相应权限,责任到人,办理相关业务。
三、动态管理,定时核查,切实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精准无误。坚持动态维护,及时更新。县编办根据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干部任免文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退休名单及人员调动、招录文件及时对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领导职务调整、人员流动、人员信息等事项进行及时调整更新,做到“一变动、一更新”,保证基础数据的时效性和精确化。坚持部门联动,定时核查,建立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各部门的联动机制,每月底对各部门所掌握的数据进行沟通交流,各部门相互衔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现了数据静态把握与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基础数据的有效性与长效性。
四、加强沟通,及时部署,积极推行机构编制网上业务办理。自2015年起,在上级编办的大力协助下,阳信县编办运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了用编进人计划申报和人员增减业务。积极借鉴市编办经验做法,明确了该县用编进人计划申报和人员增减业务流程和具体操作步骤。要求各部门单位办理用编进人计划时,首先由主管部门通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县编办,县编办通过信息系统审核同意后,各部门单位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各部门单位办理增人或减人业务时,根据县编办开具的《增人落编通知单》、《减员出编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登陆信息系统完成人员新增或核减。